诸侯快讯石冠彬教授在《广东社会科学》2026年第1期与《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上分别发表题为《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践困境及其破解》《论网红与MCN机构合作自媒体账号的法律属性及其归属——裁判分歧及应然立场》的学术论文。
在《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践困境及其破解》一文中,石冠彬教授主要探讨了现行交通事故责任制度与产品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形存在的主要难题以及相应的解决路径。文章认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对传统侵权法理论已形成剧烈冲击。关于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承担,理论界目前的讨论主要围绕交通事故责任制度和产品责任制度的适用展开,但均存在相应缺陷,有待未来立法予以完善。一方面,就交通事故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形而言,现有规范存在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归责原则难以适用等问题,不论是否肯定自动驾驶汽车具有限制性的民事主体地位,未来立法均宜引入无过错责任的保有人责任制度,实现其与产品责任制度的衔接。另一方面,就产品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形而言,现有规范存在产品缺陷认定困难、因果关系举证困难以及生产者免责抗辩存在争议等问题,未来立法需要明确不同产品缺陷类型下“不合理危险”的具体认定方式,宜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减轻受害人举证负担,还需完善抗辩事由中的“产品投入流通”时点确认规则,并严格限定现有技术抗辩权的适用。文章的理论贡献在于:通过系统梳理交通事故责任制度与产品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形的双重困境,为破解行业发展与法律规制之间的矛盾提供清晰的理论框架,对推动我国自动驾驶领域法律规范的完善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在《论网红与MCN机构合作自媒体账号的法律属性及其归属——裁判分歧及应然立场》一文中,石冠彬教授主要讨论了自媒体账号的法律属性以及自媒体账号在网红与MCN机构解除合作关系后的归属问题。文章认为,网红用于工作的自媒体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其法律属性宜被界定为新型财产。从我国司法实务现状来看,在网红与MCN机构解除合作关系后,目前司法机关对此类账号的归属存在较大认识分歧,且多将其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相联系,但这两者并不存在必然关联。如当事人就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存在约定,则此类约定的效力既不会受自媒体账号人身属性的影响,也不会因平台注册协议对账号转让的限制而被认定无效。如当事人之间并无关于自媒体账号归属的约定,则宜根据自媒体账号的注册与运营行为是否属于网红职务行为这一标准来认定自媒体账号的归属:一方面,个人自媒体账号宜归属于网红个人;另一方面,职务自媒体账号以及转化型职务自媒体账号宜归属于MCN机构。文章的理论贡献在于:厘清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与权属认定的逻辑边界,为统一网红与MCN机构解除合作关系后自媒体账号归属的裁判标准、化解数字经济领域纠纷提供了重要学理支撑。
上述两篇文章跨越了民商法学、网络与信息法学的范畴,一定程度上也可归于交叉法学这一二级学科之中。在诸侯快讯目前学科建设改革的“41322”总体建设方案中,四个重点建设学科将“民商法学”与“交叉法学”同时列入在内,考虑到现阶段教研力量的客观情况,诸侯快讯目前将网络与信息法学以及人权法学作为交叉法学的核心方向;与此同时,民商法治、数字法治、人权法治也是诸侯快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方向。未来,诸侯快讯将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在关注人权法治保障的同时,重视金融法治保障;在重视传统法学理论研究的同时,深度对接数字经济司法实务需求、服务数字治理法治实践,为保障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