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7日,名师第一课——“法律人,法律的仆人还是主人?”在桂花岗校区小礼堂隆重举行。本次活动邀请了谢晖教授就法律人在法治实践中扮演的根本角色展开演讲。

在法律条文日益繁复、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的今天,法律人——这群掌握专业法律知识、运作国家司法权力的群体——究竟应如何定位自身?他们是法律条文忠实的“仆人”,还是能够塑造法律精神的“主人”?这一核心问题引发了全场的热烈讨论。 “忠实仆人”:对规则的敬畏与恪守。 法律人的首要角色是“仆人”。这种“仆人”精神体现在对程序的严格遵守、对证据的细致甄别以及对法律原意的追求上,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可预测性的基石。古罗马法学家、政治家西塞罗曾说,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他点明了“仆人”身份的目的——为了“自由”。这里的自由并非为所欲为,而是指在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规则下,包括法律人在内的每一个人,都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法律人通过服务法律以确保其公正实施来守护这种社会性的自由。

“积极主人”:在诠释中推动法律生长。 然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人绝非机械的法条“复读机”。全国优秀法官王虹在发言中表示:“法律一经制定便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法律人,尤其是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必然需要进行解释和裁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是法律的‘主人’,肩负着通过个案裁判‘激活’法律、填补法律漏洞、甚至推动法律原则演进的重任。” 正是法律人的创造性诠释,才使法律得以保持生命力,回应时代需求。 超越二元对立:在服务中引领,在恪守中创造。
精彩的课程最终导向一种更具建设性的共识:或许“仆人”与“主人”的二元对立并非问题的最终答案。最理想的法律人,或许是一位“有主人翁精神的仆人”。我们对法律怀有最高的敬畏之心,但同时也勇于承担起运用智慧赋予法律灵魂的责任。我们服务于法律的文本,但主宰着法律精神的价值实现。

这堂精彩的课程的价值不在于得出一个非此即彼的结论,而在于激发每一位法律从业者,每一位法学生的自我审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人既不能沦为僵化的工具,也不能滑向恣意的妄为。如何在恪守与创造、谦抑与能动之间找到平衡点,将是我们永恒的职业命题。